2009年4月11日星期六

温州官员购房享拆迁户待遇 指挥部49人百万买房

温州官员购安置房事件依然是一团迷雾。

昨天,在当地很有影响的温州论坛,有网友曝光一份文件,其中温州市政府明确规定拆迁安置房如取得预售许可证,售价比照同期市场价。而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国资处处长金佩静承认,那些卖给官员和指挥部自己人的安置房至今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。至于价格,金佩静出示了一份发改委文件,指出8000元/ 平米的暂购价是依据这份文件确定。而指挥部工作人员购买的49套安置房暂购价,也同样是依据这份文件确定。

昨晚,火热讨论安置房事件的温州论坛突然无法访问,几小时后恢复正常。管理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,昨天下午网站曾遭黑客攻击,而晚上出现无法访问的情况,属于“故障”,技术原因,并非受到“外力影响”。

“不得以任何理由低价出售”

昨日,温州本土论坛703804温州论坛上爆出一个帖子,是温州市政府2000年下发的一则文件,其中说明拆迁安置房要经过何种程序才能转为商品房对外销售。根据这则通知,“拆迁安置落实以后作为商品房公开销售的安置房,必须在公开销售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,其出售价格应比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,并经市物价、财政、计划、土地等部门联合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,不得以任何理由低价出售。未经批准擅自出售的,将视情节轻重,追究当事人与领导责任。 ”

记者在温州档案馆网站上看到了这个文件,确为温州市2000年向各有关部门下发的通知,内容完全属实。按照文件的规定,安置房“不得以任何理由低价出售”,售价要比照同期市场价,而此次曝光的官员以8000元/平米“暂定价”买的房子,根据中介数据,明显低于当时的市场价。

官员安置房没有预售许可证

按照文件规定,安置房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,那么转为官员购买的安置房有证吗?

昨天下午,记者就此咨询了旧城改建指挥部国资处处长金佩静,经他确认,曾申请过这些房源的预售许可证,但截至目前,仍在审批中,因为“最终价格仍未确定”,所以预售许可证仍在办理中。

按照文件规定,安置房售价要比照同期市场价,那么这批安置房的8000元/平米的“暂定价”是如何确定的呢?

金佩静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材料,是2005年温州市发改委对解放南路等地块拆迁安置价格的批复文件。解放南路地块正好包括官员购房的莲花大厦、得月花园等小区。在这份文件中,对解放南路地块的市场增购价做了如下批复:“解放南路改建区市场增购价为8000元/平米”。

市场增购价,即拆迁安置户如需购买大于原来居所的面积,每平方米需要支付的价格。在温州市房管局拆迁办,记者了解到,这种增购价往往低于市场价。可以明确的是,官员购买房屋的暂定价格低于市场价格。他们享受了拆迁户的待遇。

另一方面,拆迁户也不能无限制以增购价购买房源,若增购超出一定面积,则需要以更高的“市场价”支付。但官员以增购价作为“暂定价”购买拆迁房的面积,显然不受此限制。

“之所以要补差价,是因为8000元只是暂定价格,不完全是当时的市场价格”,金佩静承认,因为在拆迁房以商品房形式出售的时候,没有哪个机构能够核准市场价格,“以暂定价销售,当时的工作考虑还是比较周全”。

指挥部:曾打报告希望补差价

温州官员购置拆迁安置房一事,仍有诸多疑问有待解答。温州市人民政府2003年下发的《加强城市拆迁管理加快安置房建设的通知》曾规定,“对城市改建项目中拆迁户安置后多余的住房,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销售,房源必须提交市政府统一调度,作为安置房调剂使用;确需作商品房出售的,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才能销售”。

据温州旧城改建指挥部金佩静介绍,此次对外销售的94套房源及指挥部人员购买的49套房源,全部得到了温州市政府批准,只是最终价格仍未核准。此次网上曝光的购房清单,是旧城改建指挥部今年1月7日上报温州市政府的内部材料。据称,在此之前,旧城改建指挥部也曾屡次向市政府打报告,希望核准这批房源的最终价格。

但不知何故,历经4年,差价还是没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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